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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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4-16 13:07:00

伊犁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

发布时间:2024-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伊犁州财政局在州党委、政府的科学指导下,逐步完善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机制,在项目储备入库、债券使用管理及防范偿债风险方面收效显著。

一、规范科学论证程序,做好项目储备发行

一是积极谋划,做大储备。州县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围绕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区域经济发展现状,积极储备项目。2024年初始入库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448个,总投资金额1181.9亿元,其中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需求709.8亿元。

二是科学论证,精选入库。2023年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伊犁州直专项债券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核程序,由发改、财政及政府组织专家论证会三层审核,科学论证项目,提升储备质量2024年审核通过专项债券项目144个,总投资453.63亿元,债券需求214.3亿元,项目核减率68%,做到了项目发行储备精准科学、风险可控。

二、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提前审核,快发快用。三级审核确定可申报的项目反馈后,项目单位立即启动前期工作,提前准备发债资料报州财政审核。新增债务限额下达后,州财政局按照债券发行与资金需求相匹配的原则,结合项目进展,按需提出发债计划,经州政府审批同意后,逐批申报发行。目前已申报首批发行债券项目28个,债券资金额度13.63亿元。

二是抓紧支出,尽快见效。实行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债券资金发行后州财政局采取月通报制度,督促各县市加快支出使用,对连续支出排名靠后的县市进行约谈。将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重要因素,与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相挂钩。对违法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下一年度将减少新增政府债券安排额度。

三、完善投后管理机制,提升项目运营能力

一是落实责任,完善机制。2024年初,州政府根据审计部门反馈的专项债券运营收益不达预期问题,下发通知要求由县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对2015-2023年州直发行的426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进行清查,按照一年一策、一项一措原则,逐一核对项目资产管理及运营收益情况,逐个环节跟踪进展,提升项目运营能力,根据清查结果及县市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最大限度化解偿付风险。

二是强化监管,防范风险。州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组成指导组,对县市化解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指导、分析、研判,提出审核意见。结合县市情况,制定州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及运营收益风险化解方案,下发县市并督促落实,通过定期调度或通报,督导化解进度,整体统筹推进,化解风险隐患。

四、加强债券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执纪问责

为加强债券监督管理,财政、发改、审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各负其责,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债券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州审计局已将专项债券管理情况作为同级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对专项债券借、用、管、还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州财政局在安排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将专项债券管理情况纳入分配因素,对违规县市及部门酌情减少安排或不予安排;对情节严重的县市及部门,暂停其专项债券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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