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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zt000000/2024-00272
  • 发文字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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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3-27 13:22:00

专项债券不能“一拨了之”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乌鲁木齐市、塔城地区、昌吉州、和田地区、吐鲁番市完成2024年首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其他地州市新增专项债券也在紧锣密鼓推进,要真正有效发挥专项债券扩投资、补短板、稳增长作用,必须确保债券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提前把控好专项债券每个环节,及时把专项债券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挤占挪用,不能以拨代支虚列支出,更不能一拨了之,放松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考虑项目合规性、成熟度和融资平衡等因素,持续形成有效投资,提高储备质量。二是坚持规范使用债券资金,加强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实行穿透式监测,切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到关键处,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三是加强项目运行和资金管理,实行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到项目成本收益平衡,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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