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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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7-04 13:22:10

财政厅资产系统有关资产卡片业务审核所需材料及操作说明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卡片业务处理及审核效率,为部门单位提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指导,现将各项资产卡片审核业务所需材料汇总说明如下:

一、资产调拨业务

资产调拨主要指因保障单位撤并划转、公务仓出入仓、项目资产事项账实相符等原因,将资产由国有单位A(调出单位)调拨至国有单位B(调入单位)的业务。卡片处理所需审核资料如下:

1.批复文件;

2.资产调出方和调入方资产核减、核增财务凭证;

3.调出单位的操作:

(1)确定调拨文件及财务核减的月份,通过〔期末处理〕功能将系统的入账期间调整到相应的期间;

(2)点击资产系统中〔资产使用〕-〔资产调拨〕功能;

(3)点击〔新增调拨单〕-〔增加需要调拨的资产卡片〕,勾选本次需要调拨的资产卡片;

(4)点击〔调入单位〕选择需要调入的单位(调入单位需和调出单位在同一财政级下,跨地区不能做调拨);

(5)填写申办人、申办人联系方式、批准文号、调拨说明,点击〔保存〕后送审,全部审核完成后卡片注销,可以在卡片库已注销卡片中查询。

4.调入单位的操作:

(1)资产调拨完成后,卡片通过调入单位的〔资产卡片库〕-〔未审核卡片〕查看,确认未审核卡片的入账期间与财务增加月份是否一致。

(2)通过〔期末处理〕功能将系统入账期间调整至与卡片对应期间。

(3)在未审核卡片库中点击〔审核〕按钮,卡片进入已审核卡片库,卡片接收完成。(卡片的累计折旧需要在期间处理中点击〔计提折旧〕后进行计算)

二、资产处置业务

(一)报废(拆除)、报损

资产报废主要指因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无法继续使用,经批准将资产从本单位灭失的业务。资产报损主要指资产未达到报废条件,因资产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资产无法继续使用,需核销账务的业务。卡片处理所需审核资料如下:

1.批复文件;

2.资产核减财务凭证;

3.责任人赔偿或处置收入缴库凭证;

4.因拆迁报废拆除房屋的,拆迁补偿款缴库凭证;

5.操作说明:

(1)确定处置文件及财务核减的月份,通过〔期末处理〕功能将系统的入账期间调整到相应的期间。

(2)点击资产系统中〔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功能。

(3)点击〔新增处置单〕-〔增加需要处置的资产卡片〕,勾选本次需要调拨的资产卡片。

(4)处置方式默认为报废,根据实际处置情况,选择对应的处置方式。

(5)填写申办人、申办人电话、批准文号、处置原因,处置收入。(设备类必填处置收入)

(6)点击〔保存〕后送审,全部审核完成后卡片注销,可以在卡片库已注销卡片中查询。

(二)转让

资产转让主要指因资产出售、协议转让、公益捐赠等原因,将资产“所有权”由A单位(转出方)转让给的B(转入方)单位、组织或个人的业务。卡片处理所需审核资料如下:

1.批复文件;

2.转出方资产核减财务凭证,转入方为国有部门单位的,需提供资产核增财务凭证;

3.进行公益捐赠的,应提交公益捐赠协议;

4.有偿转入的,应提交处置收入缴库凭证;

5.操作说明:其他步骤与报废相同,将处置原因修改为〔转让〕。

(三)置换

资产置换主要指因城市规划、拆迁及单位运转需要等原因,将部分房屋、土地、大型设备等与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单位以物易物的业务。卡片处理所需审核资料如下:

1.批复文件;

2.置出资产核减财务凭证及置入资产核增账务凭证;

3.如资产置换时涉及货币性资产补差价情况的,需提供缴库凭证;

4.操作说明:其他步骤与报废相同,将处置原因修改为〔置换〕。

三、资产使用业务

(一)资产出租、出借

资产出租主要指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或避免资产闲置等原因,将本单位资产通过评估、招拍挂等方式,将使用权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业务。资产出借主要指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或实现资产共享共用等原因,将本单位资产(不含房屋、土地、公务用车等)使用权以无偿或有偿方式,短期或按次供其他单位(原则上应为国有单位)使用。

1.批复文件;

2.共享共用协议;

3.出租收入、共享共用有偿使用缴库凭证或计账凭证;

4.操作说明:

(1)进入资产管理系统点击〔资产管理〕-〔出租出借台账

(2)点击〔选择卡片〕按钮,从资产列表中勾选出租出借的卡片(卡片的使用状态需为出租、出借才显示在增加列表中)

(3)点击〔保存〕完成。

(二)在建工程转固或公共基础设施

在建工程转固或公共基础设施主要指项目主体在项目竣工决算后(或交付使用后)将在建工程有关账务转为(或暂估)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的业务,及将暂估入账正式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的业务。

1.主管部门决算批复;

2.转(或暂估)固或公共基础设施的财务记账凭证;

3.转固或公共基础设施清单(依据审计报告)

4.操作说明:其他步骤与报废相同,将处置原因修改为〔在建工程转固〕。

(三)账实调账业务

1.调整说明;

2.调整信息的印证材料,如房屋面积调整的,应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价值调整的,应提供账务差错及更正有关材料;类别调整的,需提供购置发票;

3.操作说明:其他步骤与报废相同,将处置原因修改为〔财务调账〕。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单位不得以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代替批复文件。批复文件中应包含资产数量、账面原值、处置方式等必要信息,确保批复文件中资产明细与资产卡片信息保持一致。提供材料可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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