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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5-14 17:55:35

浙江发布实施《资产管理数据资产登记导则》

发布时间:2024-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浙江在线5月13日讯(通讯员 俞乐平 柳家旺)为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浙江省财政厅联合省总会计师协会、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金投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研究制定《资产管理 数据资产登记导则》团体标准,填补了数据资产登记标准空白,进一步推进数据资产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该标准已于2024年5月6日正式发布并实施。

  构建数据资产登记体系。该标准统一了数据资产登记的术语和定义,理清了登记主体、机构等之间的职责关系,也为相关部门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初步构建了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填补了数据资产登记标准空白。

  规范数据资产登记行为。该标准明确了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必须遵循安全、合规、可追溯和可控的原则,规范了登记行为,推进数据要素统计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有序展开。

  提高数据资产管理效率。该标准明确了登记类型、目的、依据、机构、人员、对象、载体、审查等要素,有助于指导组织开展数据资产管理工作,通过了解组织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帮助组织加强数据资源治理,提高数据资产管理效率,维护数据资产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资产交易流通。    

  此外,在《资产管理 数据资产登记导则》团体标准的基础上,浙江省财政厅将继续指导研制数据资产财务登记、产权登记和交易登记等标准,不断完善数据资产登记标准体系,支撑数据资产登记工作,以标准建设先行方式,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

  《资产管理数据资产登记导则》团体标准发布实施是浙江省继《数据资产确认工作指南》地方标准之后,又一个重要的标准建设成果。标准实施可以澄清数据资产登记概念,有力推进数据资产管理领域厘清管理职责,为下一步完善制度明确工作流程以及数字化工具开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也为破解数据资产入账入表难题迈出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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