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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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4-28 11:09:19

自治区财政三举措确保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以来,财政厅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组织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共同努力,顺利完成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工作。

一、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会同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行为,明确资产入账、盘点、清产等账实相符要求,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确保全区资产底数清、家底明。

二、提升信息化水平,强化日常管理。认真落实财政部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资产数据的日常管理,采取线上方式一竿子到底直插基层,对全区资产管理数据进行每日巡检,将巡检出的问题数据列入单位待办事项”,督促单位限期完成核实修正工作,不断提高资产数据质量。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加大资产月报审核力度,有效夯实数据基础。

三、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指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由被动等待报表报送,转变为主动作为、上门服务。先后赴伊犁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州、克州、昌吉州、吐鲁番市等8个地州市,指导开展年报编制及审核工作,通过现场演示、讲解,统一填报和审核标准,现场指导部门单位修改完善填报数据,切实解决基层单位报表填报对相关政策和要求理解不准确、不到位的问题。

下一步,财政厅将继续以提高资产年报质量促工作提升,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优化资产配置,大力盘活国有资产,积极推进共享共用,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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