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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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zt000000/2024-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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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3-18 11:10:09

四项措施 筑牢资产年报编审工作基础

发布时间:2024-03-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动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自治区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3130)的要求,提前谋划,筑牢资产年报编审工作基础。

一、精心组织培训,打牢年报编制基础

组织自治区本级所有主管部门、14个地州市财政部门、57个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及年报编制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讲解制度规定及报表填报要求,并通过小班制、点对点的方式对资产填报系统的操作进行培训,及时答疑解惑,为年报编制提供保障。

二、强化基础管理,确保年报编报完整性

注重制度与管理实践相衔接,强化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在资产编报前期,督促单位规范资产财务核算和资产盘点等基础性工作,指导各部门单位依据本年度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存量录入和账务处理,确保单位资产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为正式填报资产年报打好基础。

三、加强过程跟进,提高年报编制效率

实时关注国有资产年报系统的上报情况,及时与部门单位、各地州县财政部门联系沟通,做好各行政事业单位报表填报过程中的协调、答疑工作。通过财讯通、微信、电话等多种途径提醒督促,确保各单位按时完成上报。

四、严格审核把关,提高数据编报质量

完善审核机制,压实各级财政部门审核责任,采取专管员对口审核、实地审核、抽查审核等多种审核方式,加强对各有关单位资产年报数据的审核力度,切实提高资产年报审核成效。

通过四项措施,夯实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编制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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