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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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zt000000/2024-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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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1-15 13:07:41

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地县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编报培训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国有资产编报工作,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财政部关于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的工作要求,111日至12日,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召开2023年度地县国有资产报表布置培训会议。针对资产年报编报及软件操作等业务,详细讲解资产年报的填报范围、填报要求、审核要点、上报流程、系统操作等内容。各地州市财政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部分县市资产管理相关人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自治区财政厅充分肯定了2023年各地县财政部门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2024年资产管理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各地县要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扎实推进资产年报培训、编报、审核等工作,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审质量。要求各地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发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最大效益,实现对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监管。



培训期间,组织地县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开展交流座谈,并就资产管理中遇到的资产盘活、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

通过此次培训,有效提高了地县财政部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水平,为编报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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