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指导各有关方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盘活。对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设施存量项目,可采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盘活。对长期闲置单据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资产,可采取资产升级改造与定位转型、加强专业化运营管理水等,充分挖掘资产潜在价值,提高回报水平。对具备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推广污水处理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等模式提高资产利用价值。此外,可通过产权规范交易、并购重组、不良资产收购、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存量资产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