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助力新疆林果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发挥财政支持保障作用

2024_07_16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近年来,新疆大力实施林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提出将绿色有机果蔬产业作为“八大产业集群”之一强力打造。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资金保障,为支持新疆林果提质增效提供财政力量。

一、自治区财政投入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政策部署,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特色林果业的发展。2024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林果业提质增效项目8500万元,主要用于林果企业或合作社产加销一体化建设、91个林果基地示范园建设、16个林果技术服务示范社建设、疆内收购、疆外销售“两张网”建设、林果全产业链提质增效专家技术服务、新疆现代果园数字化建设示范项目、市场开拓补助等内容。

二、特色林果业发展情况

新疆特色林果产业在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政策支持下,已成为全国知名的“瓜果之省”。2023年,新疆林果面积稳定在1816万亩(不含兵团)。果品产量达到876万吨,480余万果农人均收入超过6200元,特色林果业在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林果产业不仅促进了产业增效、农民增收,而且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治区通过实施林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实现了果品质量和产量的双提升,林果品质和效益的双增长。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重点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会积极发挥财政支持保障职能,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通过精准投入和政策支持,支持自治区林草局充分发挥新疆区位优势,科学推动新疆林果业提质增效,为我区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一是保障资金投入,继续为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促进林果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二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在资金支付时,按程序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审核支付资金;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坚持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让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