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源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

2024_07_02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2024年以来,新源县财政局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财政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确保各类救助资金落实到位。

规范流程,确保救助资金安全发放。一方面有效利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平台,严格按照“乡镇核查发放对象,业务部门核对金额,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程序,认真核对发放人员、人数和金额,确保资金兑付精准;另一方面借助“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救助资金分配、下达、兑付实施全程监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直达。

精准分档,确保补助对象与家庭困难程度相衔接。2024年2月起,按照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家庭成员劳动力等情况,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分成A、B、C三类。A类按照当年度低保标准的100%补贴,城市低保为678元/人/月、农村低保507元/人/月;B类按照当年度低保标准的80%补贴,城市低保为542元/人/月、农村低保406元/人/月;C类按照当年度低保标准的65%补贴,城市低保为441元/人/月、农村低保330元/人/月。

落实政策,加大救助资金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补贴等,确保一个不少、一户不落。截至5月底,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167.66万元,惠及全县困难群众10600余人,其中向10259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026.49万元,向119名特困人员发放供养资金59.81万元,向85名临时性困难的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补贴10.28万元。向8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71.07万元。

(新源县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