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2024_07_23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自治区财政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支持政策,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支持科创产品更新。对科研机构、技术开发机构等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各类科研院所等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对进口符合条件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支持住房和汽车以旧换新。202411日至202512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对购置日期在2024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