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富蕴县财政局“四项举措”加强衔接资金监管使用

2024_04_15     来源:阿勒泰地区财政局 办公室 浏览量:

为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富蕴县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持续抓好2024年衔接资金监管使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衔接资金统筹。成立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全县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慢的乡(镇)和部门,下达资金提示单3份,督促其加快支出进度,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统筹协调资金拨付和项目管理实施,避免资金闲置沉淀。

二是利用平台管理,加强衔接资金监督。及时将中央、自治区衔接资金录入直达资金监管平台,对资金拨付和使用环节实时监控,充分利用监控平台的强大功能,推动财政衔接资金“闭环管理”向纵深发展,通过利用监控平台的实时动态监管威慑警示资金使用单位。

三是做实做细公开,确保衔接资金透明。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富蕴县衔接资金项目的批复、资金分配表、项目绩效表在富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提高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协调组织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衔接资金项目深入实地查看实物、实情,对项目进度逐一进行核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力争做到建设进度、政策落实、工程质量、资金保障等方面确保如期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