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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财政局“四举措”提升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2024_04_01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压实预算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田地区财政局多措并举,有效提升部门自评质量。

一是压实自评责任,明确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和田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明确绩效自评的具体内容、指标分值、工作要求等,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指导督促项目资金使用部门开展自评工作。要求各部门从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认真进行填报,提升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二是用好信息平台,确保全面覆盖。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部门自评全覆盖,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及单位自有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项目涵盖所有本级单位及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做到应评尽评。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上门服务,通过到预算单位讲解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绩效自评系统操作及填报要求等内容,结合具体案例、突出问题导向,就相关单位在绩效自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现场指导,进一步提升了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质量及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促进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四是加强审核把关,明确结果应用。2023年,和田地区本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共涉及136个部门,479个项目。为确保部门绩效自评质效,和田地区财政局构建了“预算部门自评—财政一般性审核—财政重点抽查”的完整工作链条,督促部门压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一般性审核主要针对报送情况、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覆盖面达100%。重点抽查主要是对部门自评的规范性、真实性、科学性进行审核,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预算部门整改,确保绩效自评保质保量、做实做细。绩效评价结果要求部门随同决算公开,常态化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