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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坚决筑牢风险防控底线

2023_09_19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限额分配管理办法及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实施全市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市本级使用债券资金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安全。

一、明确公开原则和渠道

一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等原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市本级及各区县在政府门户网站分别设立债务专栏,100%公开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二、规范公开要求和内容

一是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地方政府债务公开参考表样,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及时、主动在市政府和各区县门户网站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二是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依法对上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预算数、上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地方政府债券使用安排情况、当年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债券存续期情况、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情况等预决算及调整预算情况进行公开。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每年主动及时将政府债务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回复,根据部分高校学者的要求,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涉密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情况下,依法将政府债务信息及时回复,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将继续严格落实《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积极组织指导市本级和各区县财政部门持续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日常监督,依法合规规范组织开展政府债务公开工作,增强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范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