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点发力保就业

2021_06_17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新疆财政立足自身职责,聚焦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保就业,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健全促进就业制度体系。坚持增加岗位供给与稳定现有岗位同步推进,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稳就业政策文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领域形成一批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的创新成果,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对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截止20214月底,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0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4.8%,城镇登记失业率3.30%

二是有力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拨付促就业补助资金25.63亿元,专项用于企业吸纳就业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见习补贴等促进就业补贴支出,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截止20214月底,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39.76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0.8%

三是支持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坚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和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落实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3.6亿元,专项用于20192021年企业职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群体技能提升支出,引导企业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20214月,从自治区本级职业技能提升资金中拨付各地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调剂资金2.37亿元,支持各地职业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提高各类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促进稳定就业扶持力度,资金安排适当向培训需求量大、培训任务重、培训工作好的地区倾斜。截止20214月底,全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5.11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1%

四是支持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