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监督举报的公告

2024_07_08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在全区财政系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自治区财政厅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专班,邮编:830002。

线上举报地址:自治区财政厅官网“厅长信箱”专栏。

二、受理时间及受理范围

1.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10:00—13:00,16:00—20:00。

2.受理范围:主要受理侵占挪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惠民惠农补贴等违法违纪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反映问题的人员信息,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反映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自治区财政厅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专班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