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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井明带队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专题调研

2023_05_25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根据主题教育工作安排,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井明带队赴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对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调研。调研以四不两直方法,采取实地走访和座谈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11日至12日,井明同志深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山水和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和田街东二街58号院棚户区改造项目、高新区通嘉东方御景小区公租房项目、送变电物业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调研;515日至17,深入哈密市伊州区杏花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花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巴里坤县东城新区公租房项目、湖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研,实地了解工程建设、规划设计、优惠政策、资金保障和管理、项目发展前景及预期收益等情况。同时,井明同志多次走进居民家中,面对面听取老百姓意见诉求。当来到老旧小区改造后新建的社区活动中心时,居民们打起欢快的锣鼓歌唱美好生活,个个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实地走访结束后,井明同志与有关区县财政局、住建局、社区、承建企业等部门单位开展座谈,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筹集管理、绩效评价、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资金流向等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建议。

井明同志指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重大决策。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这项重大民生工程落实见效。要适应老百姓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更高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市场社会联动作用,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资金社会效益。

井明同志强调,住房保障工作直接面向老百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自觉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自治区财政厅综合处、国库处、信息网络中心等处室人员一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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