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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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39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于爱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的提案》(第1394号〔社会建设〕类)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近年来,自治区财政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保基本的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健康新疆资金保障,支持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提高基本卫生服务标准、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2022年,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6.1亿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506.3亿元,占比8.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较上年增长63.18亿元,增幅14.3%,最大程度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目前,国家对疫苗管理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保障安排,财政部门保障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疫情暴发以来,自治区财政拨付资金29.82亿元落实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政策。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对于新增的民生项目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稳步实施。2023年的预算安排已经确定,自治区卫健委可将该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在申报以后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工作重点以及财政对卫生健康支出预算的总量及增量,从项目库储备项目中挑选申报,按照轻重缓急保障顺序申报预算保障。

您的提案具有前瞻性,目前,自治区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暂不具备实施的条件。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将联合相关部门综合考虑基本医保职能定位、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需求、项目成本效益等因素,探索研究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纳入个人医保账户支付范围的可能性。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不断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积极推动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人:卫峄鹏

联系电话:0991-23592761389988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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