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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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15   浏览次数:   【字体:

林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疆产品运费补贴标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农民脱贫致富,2018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支持南疆四地州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78号),决定对南疆四地州电子装配、鞋业、玩具、假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财政补贴政策。其中:产品运费补贴标准为产品运输出疆实际发生的铁路或公路运费的50%

201911月,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政策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05号),将现有对南疆四地州卫星工厂(扶贫车间)等消费电子生产、鞋业、玩具、假发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补贴政策扩大到南疆四地州全区域,并扩展到箱包、帽子、皮具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2018-2019年,自治区累计安排专项资金4.18亿元,以扶贫车间和卫星工厂为重点,支持南疆四地州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在补贴政策的支持下,南疆四地州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迅速,成为纺织服装产业之后新的就业增长点。

自治区制定南疆四地州劳动密集型产品运费补贴政策,主要是考虑南疆四地州远离内地购销区,存在产品运输成本高的问题。通过财政补贴降低企业运费成本稳定企业收益,进一步吸引和鼓励企业在南疆四地州扩大投资增加就业。当前的财政运费补贴政策主要目的是一方面推动我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市场要素的快速形成。另一方面进一步刺激和助推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最终形成企业向市场要效益。随着我区劳动密集型产业链条的不断完善,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型作用将不断显现。按照50%比例确定运费补贴标准,就是考虑还要激发企业自身活力,需要能够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按照100%比例全额补贴产品运费成本,一旦财政补贴政策退坡,企业将可能无法持续运行。

今年以来,受国内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原油、天然气价格大幅下跌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三个月负增长,初步预计全年收入形势严峻,完成收支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在收入大幅下降的同时,落实自治区党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支持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方面都需要财政加大保障力度,财政增支压力巨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另一方面,为了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中央财政加大调整支出结构,对各地转移支付补助将侧重于“保基本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方面,在转移支付规模上将较以前年度减少。面对当前形势,为完成全年收支预算,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必须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统筹用于支持复工复产,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兜住“四保”底线,现在提高补贴标准的困难很大。

下一步,自治区还将继续紧密关注南疆四地州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根据需要不断调整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作用,确保企业留得住,驻得久。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自治区财政经济建设处

联系人:胡方毅           电话:0991-233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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