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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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2022年工作举措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加强法治建设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关教育培训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配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资料,组织及时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会议等精神,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二是切实加强对财政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等制度,研究财政法治工作要点,及时向社会发布财政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区财政系统作专题法治讲座,按要求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顺利完成上一年度述法工作。

三是精心谋划财政法治建设和财政普法工作思路。根据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部署,研究制定自治区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为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财政法治建设奠定基础。

四是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任务。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法治为民办实事”等确定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牵头责任,有序做好任务落实。围绕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走向深入。

(二)健全依法理财法制体系,地方财政立法工作更加积极。

一是加强税收等重点领域立法。开展耕地占用税法授权地方立法工作,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胡杨河市、新星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履行地方税政管理权限,配合自治区确定新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年税额标准。立足财政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其他领域立法涉及财政内容审核,配合参与对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二是做好财政领域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情况得到自治区司法厅认可。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等提出废止意见,报自治区司法厅同意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自治区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若干规定》。

(三)严格履行政策制度规矩,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动态管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财政系统区地县三级权责清单指导目录。认真贯彻《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购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副召集人作用,积极推动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

三是认真应对复议应诉等涉法事务。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监督决定、法院生效裁判。

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报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情况,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统计等监督。认真参加新广行风热线,主动接受媒体访问和社会监督。

(四)健全完善制度程序,财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制定“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启动修订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自由裁量标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有序开展新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

二是加强财政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实施2022年度地方投融资平台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等专项整治行动。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财政普法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印发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和学习清单内容,组织青年干部法治专题培训。

二是扎实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深入学习宪法法律,认真开展专题普法活动,针对性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民法典等普法宣传。制定法治教育基层行实施方案,组织参与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参加全国财政干部相关法律知识网上竞赛等活动。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延续执行“六税两费”减免等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自治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落实预算法等要求,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集中更多资金落实惠企利民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保障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大项目,加大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二是稳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按要求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有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改善提升会计服务,进一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不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落实政务公开。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自治区财政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财政改革发展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严格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财政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完善财政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财政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财政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扎实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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