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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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6-20 17:53:12

昌吉州出台工作方案 强化财会监督

发布时间:2024-06-2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昌吉州制定出台了《昌吉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工作方案》,是我州首次以党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文件,在自治州财会监督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也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的重大举措。

该方案明确了财会监督11个方面30项的重点任务、三个重点领域及工作职责分工,从监督主体横向协同、部门单位纵向联动、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三个维度”压实部门管理主体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工作新格局。财政部门作为财会监督的主责部门,立足“把关守口”职能,把握形势,以开展常态化监督为手段,管好政府的“钱袋子”、“账本子”,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方案》强调,把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财会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打造“八大产业集群”等重大决策部署和昌吉州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典范地州,打造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决策部署,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开展专项监督,切实发挥财政部门财会监督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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