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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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zt000000/2024-0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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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4-03-26 18:50:06

塔城地区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机制 着力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近日,塔城地区财政局报经地委行署批准,印发《塔城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三部分二十七条,明确了全地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结合地区实际,从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财政部门加强主责监督、有关部门加强依责监督等10个方面明确了27项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问题导向、协同联动、突出政治属性,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权威高效、保障有力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法规制度更加健全,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在规范财务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实施方案》强调,要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成效推进成果运用加大宣传引导五个方面加强保障措施,确保地区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实施方案》是区首次以委办公行署办公名义印发的关于财会监督的文件,标志着塔城地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迈向新征程,开启新篇章。下一步,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财会监督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组织实施财会监督工作,持续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强化财会监督成果运用,推动《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要求落实落细,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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