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采购处党支部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理论学习

2024_03_28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政府采购是国家经济发展中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尤其在推进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节约财政资源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政府采购已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采购处党支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认真学习,提高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见实效,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稳经济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主动作为,精准发力。

采购处党支部在学习中开展小组讨论,分析提出在实际业务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在政府采购促进经济稳增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仍然存在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对政府采购政策不理解、程序不清楚的情况;存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不够,让“数据多跑路”的目标仍未实现;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采购处党支部集体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一是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通过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培训、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咨询解答等不同方式加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政府采购当事人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便利度。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每年将组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集采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16种情形和违规收取保证金清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通过不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强化构建全疆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模式,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模块。将信用信息查询作为政府采购规定环节,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情况进行查询,对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依法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