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厅机关纪委《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纪律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保持财政厅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厅机关第二党支部(综合处、财政票据中心)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教育专项学习,确保全体干部职工节日期间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节前廉政教育
厅机关第二党支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运用互联网线上模式,开展作风纪律教育专项学习,传达学习财政厅机关纪委《通知》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纠治“四风”工作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严禁、十不准”的规定,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传导责任压力。引导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积极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牢记“三个务必”,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带头崇廉拒腐,不断营造崇廉尚俭的社会风气。
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谈心谈话,警惕“四风”问题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落实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维护稳定等重要工作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和保密工作,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理。
第二党支部书记闫海涛认真履行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党员干部职工普遍开展节前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折不扣遵守党规党纪、国家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厅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要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政治定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倡导勤俭节约、反对浪费良好风气,自觉抵制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等问题,以实际行动体现责任担当。
三、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并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等,对照案例举一反三,深入反思自身在工作、生活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纪律自检,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双节期间,厅机关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未出现违规收受红包,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度假,违规使用公车,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问题。通过这次双节期间风清气正纠正“四风”工作,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风、作风明显改善,今后支部将坚持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一步找准切入点,把思想和工作高度统一到总体工作思路上来,使全体党员干部上下“风更清、气更正”。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4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