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三农”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厅机关第八党支部(农业农村处、涉农资金评价中心)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强化政策供给和资源配置,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做好“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既有认识论、也有方法论,既有总体目标、又有工作任务,既有基本原理、也有工作指导,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三农”工作的理论总结和创新成果,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总纲领、总依据、总遵循。财政厅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贯彻第二次、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认真着力把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过程,融入农村改革发展各方面,不断增强做好财政支农工作的政策水平和工作本领,在新时代展现财政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气象、新作为。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推进科学理论入脑入心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地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财政厅党组持续强化思想引领,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蕴含的人民立场、大历史观、底线思维、系统观念和“三农”情怀,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领会核心要义、把握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安排上来。
二是全面系统抓好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制定不同层级学习要求,采取厅党组(扩大)会议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学、联系实际学等多种形式,分专题、分领域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领导带头学,研究制定《2022年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开展厅党组(扩大)会议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专题学习贯彻、安排部署。形式多样学,强化财政厅机关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认真落实理论学习制度,2022年已印发13期学习清单,组织各支部采取理论读书班的形式开展学习、组织研讨交流、做好支部学习记录。专题宣讲学。用好财政厅内网、外网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开辟专栏专题,精心策划、集中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分管厅领导在分管处室和所在党支部开展专题宣讲,不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入脑入心,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三是对标对表指导工作实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融入改革发展各方面。旗帜鲜明地守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底线原则不动摇,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结合实际细化实化为财政政策举措研究制定财政厅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处室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研究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一号文件工作措施,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从8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见行动、见举措、见实效。
三、深化改革创新,坚决履行财政保障政治责任
一是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自治区财政厅始终把牢政治机关单位,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工作理念和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推动财政支农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区农林水累计支出4320.58亿元(其中:2017年612.49亿元,2018年753.25亿元,2019年977.41亿元,2020年1127.88亿元,2021年849.54亿元),年均投入超过86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0%,远高于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4.5%的比例。2022年,在应对新冠疫情、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情况下,1-11月全区农林水支出695.04亿元,剔除棉花目标价格补贴118.3亿元因素影响,较上年同期实际增长2.14%,为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政策资金保障。
二是完善财政政策保障机制。重点实施渔业、草原奖补、农机购置等三项“新一轮”政策,推动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努力构建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落实好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资金安排继续向脱贫县倾斜。健全多元投入机制,落实好农业保险和普惠金融政策,优化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政策,积极研究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基金,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三是改革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创新完善政策和资金激励方式,坚持扶强扶优导向,促进支农政策实施良性循环。建立涉农资金闭环监管机制,严格落实资金跟踪反馈制度,提升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水平。
四、聚焦底线任务和重点工作,以强有力的担当确保各项财政支农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资金72亿元,支持5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统筹资金近40亿元,研究提高小麦补贴标准,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及时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落实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启动大豆、花生等油料作物补贴,让种粮农民吃下“定心丸”,保障粮油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统筹资金近100亿元,支持做好节水、蓄水、调水文章,加强枢纽工程、引水调水、河流整治和大中型灌区等水利设施建设,推广高效节水农业,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二是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发挥资金聚集效应,推动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资金与监管更加精准有效。脱贫攻坚期内筹措扶贫资金1449.69亿元,保障全疆现行标准下306.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66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任务、突出短板,多措并举支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2年,下达衔接资金及其他与巩固衔接任务相关资金347.46亿元,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政策资金保障。
三是支持推进农业“三个体系”现代化建设。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创新协同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信息互通互享的工作新格局,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支持乡村产业体系现代化,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支持4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28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点线面”结合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研究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抓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两项试点,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落实好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弹性和抗风险能力。支持乡村建设体系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资金政策,加快补齐影响人居环境的突出短板。继续支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红色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及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绿化、美化乡村环境。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高大数据服务乡村振兴能力。补齐农村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持续改善各族群众生活条件。支持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持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不断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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