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区税收收入完成1404.9亿元,同比增加99.2亿元,增长7.6%,较1—10月提高1个百分点,增速处于前11月最高水平。税收收入增幅位居全国第二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完成503.4亿元,同比增加13.6亿元,增长2.8%,拉动全区税收收入1个百分点,主要受上年留抵退税带来的低基数影响;企业所得税完成207.6亿元,同比增加15.2亿元,增长7.9%,拉动全区税收收入1.2个百分点,主要是税务部门依法对不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进行清查追缴;个人所得税完成65.6亿元,同比增加7.3亿元,增长12.5%,主要是加强企业股权交易合规性管理;资源税完成186亿元,同比增加28亿元,增长17.7%,拉动全区税收收入2.1个百分点,主要受实施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影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完成77.5亿元、71.7亿元,分别增长15%、16.2%,主要是税务部门持续加强税收征管,加大以前年度税收清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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