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区非税收入完成979.5亿元,同比增加119.7亿元,增长13.9%。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1.1%,是自7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分项目看,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29.1亿元,同比增加81.2亿元,增长18.1%,拉动全区非税收入9.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自然资源部门持续加大矿业权出让力度,带动矿业权出让收益大幅增加,全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完成198.3亿元,同比增长26.2%,拉动全区非税收入4.8个百分点,二是阿克苏地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专项收入完成132.6亿元,同比增加16.9亿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乌鲁木齐市土地出让收入增幅较大,土地两项计提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4.7亿元,同比增加19.7亿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哈密市水利部门征缴以前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带动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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