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更好引导全区广大会计人员准确把握新会计法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区会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结合2024年度全区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研工作,2025年3月3日,自治区财政厅举办了全区新《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组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企业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数达1.2万余人。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艳同志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修改《会计法》的重要意义。此次《会计法》修订,是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三个“迫切需要”: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会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实践问题、规范会计行为的迫切需要,是适应数字化转型、推动会计工作创新的迫切需要。二要把握核心要义,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会计法》的核心要求。新修改《会计法》共修改41条,并新增了8条,体现为四个“突出”:突出服务大局、会计工作方向更加明确,突出与时俱进、会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突出监督协同、会计监督机制更加完善,突出问题导向、会计违法处罚更加有力。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新修改《会计法》落地见效。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关键在行动,核心在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组织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培训,帮助会计人员学深悟透;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检查,强化结果运用。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艳同志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培训会上,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负责人张延辉围绕新修改《会计法》内容进行解读,全面梳理我国会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会计法》制定和修订(修正)背景和历程,让学员更加宏观地了解会计制度体系情况,同时从坚持党对会计工作的领导,更好服务中心大局、完善会计制度,不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强化会计监督,持续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处罚力度,坚决遏制财务造假等四方面对新修改《会计法》主要内容逐条分析,通过生动的讲解,强化了广大学员对新修改《会计法》的深度认识和领悟。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陈维青围绕2024年度全区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培训,对调研中发现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特定行业执行难题、企业内部管理与会计准则执行的矛盾以及企业为提高执行会计准则采取的措施及典型案例、高质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政策建议等进行全方位解析,为实际财务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
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陈维青授课
本次培训内容务实、重点突出、指导性强,充分调动了参训人员的学习积极性,达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深入开展新修改《会计法》宣传培训工作,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引导全区广大会计人员准确把握新修改《会计法》精神,切实做好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