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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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zt000000/2024-00271
  • 发文字号:〔2024〕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4-03-27 09:08:00

新疆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机制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质量,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机制,依托已建立的穿透式监测系统,自治区财政厅分设储备库、需求库和发行库,并根据项目成熟阶段性纳入“三库”管理,形成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发行一批的项目滚动接续储备机制。

—严审“储备库”。对满足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风险管理要求,具备一定收益、能覆盖债券本息的公益性项目,且属于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期盼、早晚要干的实体政府投资项目,经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审核论证后,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

—严选“需求库”。根据专项债券项目审核论证情况,经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审核,择优从储备库中挑选前期工作扎实、成熟度高、项目收益较好等符合发行条件的项目,纳入专项债券项目需求库。

—严管“发行库”。根据国家项目审核清单,将需求库中启动债券发行的项目纳入发行库,并在存续期内持续跟踪监督其他资金使用和还本付息等各项工作,确保债券项目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继续细化“三库”管理和衔接进一步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衔接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推动自治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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