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_01_10     来源: 浏览量:

2019_01_10     来源: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新财预〔2018〕45号),现对各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管理进行再部署,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做到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效益高效。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建立完善资金台账

请以“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继续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新财办〔2018〕31号),对所有明确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同时,建立完善各级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包括各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附件1、2)。

二、持续加强预算执行

坚持“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地州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管理的责任,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用效益。

三、实时监控定期汇报

各级财政部门要实时监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按旬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划清部门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落实时限,定期向自治区财政厅和同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情况。

四、分月汇总按时上报

各地州财政部门须于每月3日前,将同级党委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签字(盖章)的上月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月报表(附件3)、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附件4)、财政扶贫资金跟踪使用反馈表(附件5)和历年财政扶贫资金结转结余使用情况等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自治区财政厅。

五、加强沟通实时反馈

各地州、县市财政部门要注重与各级财政部门之间的日常业务联络,相互学习借鉴好的工作经验,通过“金财工程”便利网络条件,利用内网邮件、内网电话和“财讯通”软件等工具,将相关数据材料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自治区财政厅。

业务处室: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地里夏提(主任)、王新宇(正处调)、赛锦莲(副主任)、阿吉木(副处长)、陈继梅(副处调)、李玺、王雷明、巴根(志愿者)

联系电话:0991-2359450(主任)、2359456(副主任)、2359451(副主任)、2359455(业务室)

内网邮件:“金财工程”内网邮件系统的通讯录中查询,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

财 讯 通:“财讯通”软件的组织构架中查询,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公室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