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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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czt000000/2022-00886
  • 发文字号:〔〕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2022-06-15 18:46:00

自治区财政厅落实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租金政策

发布时间:2022-06-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各地州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工作,明确了减免时间、减免范围和减免方式等,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各财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减免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程序,做到高校便利、规范有序,把减租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自治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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