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一般债资金全力保障塔城地区义务教育质量提升

2022_09_30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为全面改善塔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基本办学条件,此次教育领域地方债为2022年自治区第四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安排,共涉及五个县(市),涉及学校24个学校(其中包含部分学校教学点)。大力保证乡镇学校及教学点的提升。

一是校舍维修部分。重点支持塔城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状况,加强校园建设修缮加固,及时修复因灾受损校园校舍,兼顾支持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持续完善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补强提升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保障水平。共涉及以下几方面:校舍面积1500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1500平方米、运动场22000平方米以及消防水池泵房一座。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阶段校园安全,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部分。着力保证塔城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改善教书育人环境,满足教育教学及基本生活需要。也将大大改善学校师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共涉及以下几方面:校舍面积1406平方米、运动场22000平方米。补齐塔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缺口,补齐影响学校教学、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

教育领域自治区一般债的投入对于全面改善塔城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推动基本城乡义务教育具有重大的意义,有利于促进地区教育事业质量的不断提高。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因地制宜加强学校教室、宿舍的设施建设、推动厕所改造,建设好必要体育场地,不断推动校园建设缩小城乡差距,有效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塔城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优质义务教育的期盼,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