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阿克苏地区“三个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措施 提升财政专户管理质量

2021_02_26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阿克苏地区强化管理措施,提升财政专户管理质量。

一、进一步强化地方财政专户管理制度

严格遵循归集、管理和核算各项财政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原则,在商业银行开立非税收入专户、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贷赠款专户、偿债准备金专户、社保基金专户、代管资金专户等,上级专项资金在政策范围内可在一个财政专户内分账核算,严禁同一银行开设多个同一类专户、严禁同一类资金不同银行开设专户。

二、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的开立和审批

严禁擅自设立、漏报瞒报财政专户,除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专户外,不再新开设财政专户,每年1月中旬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合规财政专户存量目录表》,主要领导签订承诺书,承诺本地区保留财政专户与《合规财政专户存量目录表》一致,对财政专户管理出现问题承担责任。因政策性原因需开立财政专户的,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审批。

三、进一步提升解决财政专户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一是解决县(市)财政专户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规定财政资金专户开立及对国库资金账户管理方面的管理。二是加大对财政专户的检查监督力度,规范专户管理。三是明确账户管理职责严把开户需求关、账户准入关和资金支付关,做到专户管理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