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关于于秀琴同志退休的通知
新财人[2019]27号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于秀琴,女,汉族,河北阜城人,1969年5月出生,1988年9月参加工作,现聘机关服务中心美发高级技师。
于秀琴同志于2019年5月达到退休年龄。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于秀琴同志退休,从2019年5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