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关于陈卫东同志退休的通知
新财人[2019]23号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陈卫东,男,蒙古族,辽宁北宁人,1959年4月出生,197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副调研员。
陈卫东同志于2019年4月到达退休年龄。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陈卫东同志退休,从2019年4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