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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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_12_13    来源:

 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助力财政改革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公开透明的工作要求。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做好由财政部门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

(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自治区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全区汇编财政预算公开的同时,新增地方预决算公开,及时下达《关于征求<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应包括本部门单位职责、机构设置、资产情况;财政拨款及非财政拨款收支预决算,含机关“三公”经费等运行经费情况;政府采购信息、预算绩效信息。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对外公开。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地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通报。(预算处、国库处)

(二)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对涉及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财政厅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通过微信专题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相关处室)

(三)进一步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机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扩大财政政务公开范围加强解读回应

(一)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公开许可事项的申请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信息。及时公开取消、下放和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及时公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终止)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审批时限;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审批数量。及时公开取消、下放和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综合处、法税处、会计处、资产处、企业处落实)

2.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依法做好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重点公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文件、细化的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资金使用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扶贫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扶贫办)

(二)做好舆情监测及解读回应工作。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按照新闻宣传主体原则,重要财税政策出台,牵头起草处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财税政策和重大措施,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宣传政策,注重运用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各处室按职责落实)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处室要组织做好本处室的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处室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各处室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时限等相关标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推行财政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清单,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财政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财政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各机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充分发挥财政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进一步完善财政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完善搜索查询功能,优化信息查询方式,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的联动。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增强财政信息传播效果。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处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牵头任务的处室要注重处内外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各地财政局和各部门预算单位的指导,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厅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办公室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对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处室)

各处室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政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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