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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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2023-12-25 17:48:57

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 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以来,新疆财政厅加快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步伐,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健全公开机制,全面提升财政预决算公开水平,进一步推动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切实提高重视,压实工作责任。厅主要领导多次就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作出指示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压实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预算单位按规定在法定时限内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并指导下一级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加强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管理与审核,以及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的正常运维等工作,确保预决算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区)三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统一步调、统一标准,统筹采取部门单位自查、本级财政部门全面核查及上级财政部门重点抽查的方式,全力以赴一体高效推进检查工作,实现了部门单位自查、本级财政部门核查以及自治区对14个地(州、市)和97个县(市、区)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核查覆盖面三个100%,有效确保了专项检查量的增加和质的提升。严格落实整改结果跟踪核查制度,组织力量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多轮次跟踪核查,直至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真整改、彻底改,以检查促提高,切实加强预决算公开信息的规范性。

三是认真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认真梳理近年来预决算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措施,提早布置、加强培训、压实责任、强化检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到重视到位、责任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不断提升预决算公开工作管理水平,向人民群众晒出“明白账”,打造阳光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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