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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监管局:找准“三点” 发挥职责推动扶贫资金监管融入全面绩效管理

2019_07_04     来源:财政部

2019_07_04     来源:财政部

将扶贫资金监管融入全面绩效管理,既是扶贫领域实现全面绩效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扶贫资金监管质效的应有之义。甘肃监管局在扶贫资金监管中找准“三点”,逐步将扶贫资金监管融入绩效管理各个环节,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扶贫资金监管模式。

一、以落实监管责任为“出发点”,牢固树立绩效意识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深刻认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和在扶贫资金监管领域树立绩效意识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各项政策要点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参加财政部举办的各类扶贫资金监管培训班、视频培训会等培训,深入了解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掌握当前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重点,注重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借助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微信群,加强与财政部及各地监管局之间的沟通交流,共同探讨问题、答疑解惑、分享经验。此外,为牵头共同做好绩效自评抽审、绩效目标审核监管等工作,我局与陕西监管局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互相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及做法。通过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工作人员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二、以强化绩效理念为“切入点”,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一是推进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有机结合。一方面,梳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整理总结问题类型,把握重点、疑点和关键环节,为后续进行监管提供参考。绩效评价结束后,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违规问题较多的项目,在日常监管中有针对性地予以重点关注。另一方面,通过日常监管,核实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为绩效评价提供基础资料,提高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是推进绩效评价与动态监控有机结合。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进行动态监控,定期收集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发现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拨付时效、支付进度以及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情况,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违规下达及资金闲置等问题进行有效监控和及时处理,并将监控结果运用到绩效评价之中。

三是推进绩效评价与政策调研有机结合。评价时注重问题调研,通过在评价中察实情、访人员、找问题,做到“边评价、边思考、边研究、边提炼”。注重对政策实施成效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为调研打下良好基础。调研立足于绩效评价,调研时参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产出指标,结合抽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扶贫项目开展实地调研。

三、以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为“落脚点”,不断放大监管成果

一是积极宣传政策。树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思维,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督促地方财政部门、资金主管部门提高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基层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确保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是积极督促整改。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偏离政策绩效目标、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等问题,运用督促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有机融合,有效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

三是积极建言献策。通过工作报告、信息等形式,积极向财政部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反映监管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建议,通报典型问题,达到查处一个、规范一片的作用。同时,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资金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