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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监管局:提高市县财政运行质量的几点思考

2019_07_04     来源:财政部

2019_07_04     来源:财政部

市县两级财政平稳运行直接关系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民生福祉改善,乃至国家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加强对市县财政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是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重要职责。现结合河北发展实际,就提高市县财政运行质量,谈几点思考。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推动重大财税改革和政策落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推动重大财税改革和政策落地。一是大力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同时,要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密切关注全年预算收支、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情况,有力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二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按市场规律推动协同发展,促进三地产业顺利转移承接,引导优势产业、成长性企业向河北转移,实现地区间优势互补、共赢发展。三是支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重点支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容东片区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工作;发挥财政部监管局“就近监管”和“贴近服务”优势,密切关注新区起步阶段中央财税支持政策落实情况,支持新区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四是树立正确政绩观,推进依法理财。依法理财治税,完善财政工作考核指标,切实处理好当前和长远、数量和增量的关系,坚持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追求更有质量、更有效益的发展。

二、加强市县预算监管,关注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提高 “三保”水平。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强对困难县(市)年初 “三保 ”预算编制审核,督促省级完善市县“三保”支出保障方案,并通过调整体制推进财力下移,千方百计保障困难县的基本支出需要。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规使用资金、资金长期滞留等问题要追究责任,对变相举债、“明股实债”、承诺保底收益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加大依法查办力度。三是关注部分资源型地区财政运行突出问题。要做好对资源型地区财政运行动态监控,有针对性地加大上级财政补助力度,尤其要关注“营改增”后收入可能出现大幅下滑的地区,提早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及时调整预算、削减支出,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四是完善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和河北省财政厅预算监管联合工作机制,推进双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动监管局同市县财政的互动协作,督促地方财政部门集中财力保基本、兜底线,确保基层财政稳定运行。

三、严格预算执行,提升基层管理水平

一是加快支出进度。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完善预算执行的通报制度,推动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纳入职能部门考核目标、强化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等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全面清理地方财政暂存款、暂付款,加强库款动态监控,保障预算支出。严控县(市)财政新增暂付款,加大财政暂付款清收力度,防止长期挂账挤占库款,提高预算执行严肃性和规范性。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范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管理,着力盘活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申报审核。强化部门审核责任,不断加大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理性的审查力度,从源头上解决由于项目库建设落后、预算编报不细等影响支出进度的问题。二是严格按规定使用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健全申报、分配、管理、使用、评价等全链条控制,加强对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等重点资金的管理,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三是不断提升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主管部门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建立起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财税体制,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河北实际,从事权比较明确的领域入手,逐步理清支出责任,探索开展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究。特别是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外溢性较强的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深入研究。二是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结合中央税制改革进程,推进省以下收入划分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革转移支付分配方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稳妥推进省财政直管县改革,理顺体制机制,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三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全口径预算,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分清四本预算界限,加强相互衔接,实现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充分利用河北省作为全国改革试点打下的基础和取得的经验,加强收支测算,增强中期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推动规范政府行为和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可持续性。四是加强基层财政建设。按照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基层财政职能,合理界定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县级财政管理,提升县级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一套标准化、易掌握、可操作的县级财政业务管理规程,提高运行效率,解决好财政改革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