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截至2023年5月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情况说明

2023_06_01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量:

一、本次新增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天津等12个省份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通知》(财预〔20234号)文件,下达自治区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50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2023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50亿元。

二、本次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2023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次安排政府新增债券50亿元,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本级安排新增一般债券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0亿元。

按照专项债务管理要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农合机构资本金实施方案》确定的债券资金分配情况,财政部此次下达的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全部转贷相关县(市、区),具体如下:乌鲁木齐市35.2亿元,塔城地区乌苏市0.85亿元,昌吉州木垒县1.49亿元,吐鲁番市1.25亿元,巴州尉犁县4.13亿元、若羌县4.18亿元,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0.17亿元、疏勒县1.59亿元,和田地区和田县1.14亿元